“当然,我知道没什么好担心的,至少对我个人来说是这样。但我也知道,法律规定公司必须对自己员工的行为负责。而且,如果案子移交法院,必定被媒体曝光,这种负面影响就会毁了公司的生意。我一直以自己的公司而骄傲,它是父亲在24年前创建的。
“我急火攻心,一下子病倒了,整整三天三夜没有吃饭,也没有睡觉。我陷入疯狂的怪圈,无法自拔。我是该给他5000美元呢?还是该让那家伙爱咋咋地?两种方案我都犹豫不决,结果就是噩梦连连。
“后来,一个星期天的晚上,我随手拿起一本关于‘怎样战胜焦虑’的小册子,这是我去听卡耐基公共演讲培训课时拿到的。我读了起来,看到了威利斯·开利的故事。其中写道:‘直面最坏的结果。’于是我问自己:‘如果我不给钱,那些勒索者把证据交到地方检察院,可能发生的最坏情况是什么呢?’
“答案就是:生意受损,最糟糕的情况也就是这样。我不会因此而坐牢,最多就是负面的媒体报道断送企业的前途。
“于是,我对自己说:‘好了,就算生意做不成了,我从内心接受这一点,那又如何呢?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