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诩抬起头看向邺城的大清河,并不着急回答,反而是询问管家:“现在的高健名声也毁了,钱也没有了,连祖产都保不下来,这样的人已经一无所有,又充满了不甘和仇恨,那你说,他现在会不会变成一只疯狗?”
“疯狗?”管家愣了一下, 不到一秒就明白了白诩的意思,老脸上露出了桀桀怪笑,点头附和,“对对,就是疯狗。像是高健如今的状况,也只能是一条疯狗了。若遇到家中失窃,祖宅被卖还能和正常人一样,没有怀恨之心的,那可就是千古一遇的圣人了。”
“高健实在太贪心,原本我不想做的如此绝情,可谁叫他半点脑子也没有长,”白诩不客气地讽刺,“我想高健的脑袋,也就花生米粒那么大。事情没有办成,竟然还真以为这三千两银票送给他了,想全吞了,也不怕撑死自己。”
“哼,他那个圆头圆脑的样子,看着就不太聪明。聪明人,最起码拿了咱们的银子,就该多雇几个人,至少花钱买通自己院子里的女使,做个伪证,也不至于在公堂上输得一败涂地。三千两的银票捏在手里,却连故人作伪证的钱都舍不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