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回租界
租界本不过是外国人来通商,划给他居住之处,后来喧宾夺主,管理之权,多为其所侵夺。[3]除德奥俄三国在天津、汉口的租界因欧战而收回外,其余都没有变动。国民革命军达到九江、汉口时,英人鉴于我国民气之盛,即将该地方租界交还。其后英于镇江、厦门,比于天津,亦均将租界撤废。但现在英法两国,在我国仍有几处租界,而日本尤多。[4]
实行征收二五附税
华盛顿会议《九国间中国关税条约》,许开特别关税会议,筹议实行《辛丑条约》,并许于过渡期间,征收12.5%,奢侈品5%的附加税。特别关税会议开会时,段政府提出关税自主;又要求将此项附加税,扩充至值5%,奢侈品则扩充至20%或30%,以为过渡期间的办法。未能有成。十六、十七年(1927、1928),2.5%附加税乃由各关分别先后征收。国民政府奠都南京后,就径行进行废除不平等条约,收回关税主权的运动,不再斤斤于此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