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社会的生活,道德的行为,对于人亦很有勉强的方面。主张性恶者特别注重此方面,我们亦不能说他们没有理由。人不仅有人之性,而且有人所有之性,及一个人所有之性,其中有许多显然是俱生的,而且是与人之性有冲突的。人所有对于人之性之气质,亦未必是完全好的。所谓未必是完全好的者,即未必完全能为人之理之实现之所依据。因此两种原因,所以社会的生活,道德的行为,虽是顺乎人所有之人之性之自然的发展,而对于人亦很有其勉强的方面。
就气质方面说,一某事物之气质或气禀,未必能使其气质之性,充分合乎其义理之性,未必能充分实现其理,上文已说。人所有对于人之性之气质或气禀,因人而殊。有能使其气质之性充分合乎人之义理之性者,有不能使其气质之性充分合乎人之义理之性者。所以人有贤愚善恶之不齐。关于这一点,程朱已看清楚。明道说:“论性不论气不备,论气不论性不明,二之则不是。”此所说气谓气质或气禀;此所说性谓人之义理之性,即人之理。必二者兼论,然后性善之说,始可以无困难。盖若不论气质,则关于人之所以有不善,甚难解释。兼气质与义理之性,则我们可说义理之性是善,但关于人之所以有小善,亦有充分的解释。所以朱子说:“气质之说,大有功于圣门。自张程之说立,而诸子之说泯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