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计划和要求,协助幼儿园工作;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;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。家长委员会在幼儿园园长指导下工作。
第五十一条【社区配合】幼儿园应密切同社区的联系与合作。宣传幼儿教育的知识,支持社区开展有益的文化教育活动,争取社区支持和参与幼儿园建设。
第九章 幼儿园的管理
第五十二条【园长负责制】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,园长在举办者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,依据本规程负责领导全园工作。幼儿园可建立园务委员会。园务委员会由保教、医务、财会等人员的代表以及家长的代表组成。园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。园长定期召开园务会议(遇重大问题可临时召集)对全园工作计划,工作总结,人员奖惩,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,规章制度的建立、修改、废除,以及其他涉及全园工作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议。
不设园务委员会的幼儿园,上述重大事项由园长召集全体教职工会议商议。
第五十三条【教职工大会制度】幼儿园应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,或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,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