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因也很简单:巴顿到底是个初一的学生了,对自己的作文水平应该如何估计,心里还是有点准头的。他的作文在班上充其量可以算作“中上”。“中上”的初一作文,拿到小学六年级打分,如果在老师手里不出偏差,得一个“优秀”大概总是可以的。但是问题就在这里:班级里水平优秀的作文,送到区里评奖,能保证进入前三名吗?进不到前三名就不能算获奖,获不了奖肖晓就没有理由申请当旗手。肖晓当不了旗手,巴顿的这篇作文也就算白写。哎哟,老天爷!对于巴顿这样的屁股坐久了会生疮的男孩子来说,平白无故多写一篇作文已经是痛苦不堪,如果不是想着为朋友两肋插刀,谁干呢?如果明知道写也是白写,巴顿又何必自讨苦吃呢?手里不抓支笔会痒痒还是怎么的?
巴顿一路走,一路为这篇将写而未写的作文伤着脑筋。当然他不是后悔,朋友间的事情怎么能后悔呢?没见武侠小说里那些豪气冲天的英雄吗?如果有朋友赞一声:你这颗脑袋真好玩!他马上就会拔出剑来,噗地割下自己的脑袋瓜儿,大笑三声送到朋友面前。那才叫做得漂亮啊!巴顿也很想漂漂亮亮做那么一回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