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,中庸之道已经超越了这些相对的概念,这些概念对于那些行中庸之道的人来说没有本质差别,他们已经达到了如同道家所说的“返璞归真、自然无为”的境界,跳出了只关注事物表面的阶段,做事情只是依据事情的本质去做,只是按照“自然无为”的状态去做,这样处理任何事情都是游刃有余的。有这样一则故事:
战国时期,有一只美丽的海鸟飞到鲁国京城的郊外,停在一棵树上。京城的人谁也没见过这种鸟,都以为是一种神鸟。鲁国国王看到了十分高兴,心想:“飞来了神鸟,这是个好预兆,看来要有大富大贵降到我的头上了。”于是,他命令手下把那只鸟逮住,供养在庙堂里。每天吹乐打鼓给它听,献出最好的美酒让它喝;杀猪宰羊,把最肥最鲜的肉献给它吃。对鸟照顾得够好了,可是那只鸟却一点儿也不领鲁王的情,吓得惊慌失措,在庙堂的顶棚上,一会儿飞来飞去,一会儿又躲藏起来。一天,两天,海鸟不吃也不喝。到第三天,那只海鸟就死了。
这则故事告诉我们,外表再美丽的鸟,它的本质仍然是鸟。而中庸的境界如同老子所说的“无为而治”一般,不会违背事物的本身的规律。有大智慧的人,在治理天下与国家的时候,会有意识地施与百姓仁爱,对百姓的行为加以干涉。这些手段都能够把天下国家治理得公正安定,做到这些对于有智慧的人来说,并不是难事。然而,如果要一个人对百姓既不强施仁爱,也不横加干涉,在珍惜百姓的同时,又给予他们一定的自由,教导他们按照正确的规律和自身的意识去生活,那么他就不一定能做到。而恰恰这样做才符合中庸之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