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宁先生于是便正式雇用了我,要我在谋得斯通-格林比货行尽力干活了,工资,我想是,每星期六先令。至于到底是六先令,还是七先令,我已记不清了。由于难以肯定,所以我较为相信,开始是六先令,后来是七先令。他预付给我一星期的工资(我相信,钱是从他自己的口袋里掏出来的),我从中拿出六便士给了粉白·土豆,要他在当天晚上把我的箱子扛到温泽里;箱子虽然不大,但以我的力气来说,实在太重了。我又花了六便士吃了一顿中饭,吃的是一个肉饼,喝的则是附近水龙头里的冷水了。接着便在街上闲逛了一通,直到规定的吃饭时间过去。
到了晚上约定的时间,米考伯先生又来了。我洗了手和脸,以便向他的文雅表示更多的敬意,跟着我们便朝我们的家走去,我想,我现在得这样来称呼了。一路上,米考伯先生把街名、拐角地方的房子形状等等,直往我脑子里装,要我记住,为的是第二天早上我可以轻易地找到回货行的路。
到达温泽里他的住宅后(我发现,这住宅像他一样破破烂烂,但也跟他一样一切都尽可能装出体面的样子),他把我介绍给他的太太。米考伯太太是个面目消瘦、憔悴的女人,一点也不年轻了。她正坐在小客厅里(楼上的房间里全都空空的,一件家具也没有,成天拉上窗帘,挡住邻居的耳目),怀里搂着一个婴儿在喂奶。婴儿是双胞胎里的一个。我可以在这儿提一下,在我跟米考伯家的整个交往中,我从来不曾见过,这对双胞胎同时离开过米考伯太太。其中总有一个在吃奶。